據期貨日報3月30日消息,國內部分商品期貨保證金水平或將在清明節(jié)后出現下調。這將是去年11月后,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為抑制市場過度投機而采取系列措施后的首次“反向調整”。 臨近清明小長假,上海、鄭州、大連三家商品交易所先后發(fā)布了關于做好清明期間風險控制措施的通知。從通知內容來看,三家交易所并沒有對清明節(jié)期間各品種的交易保證金進行實質性調整。值得注意的是,上期所和大商所在通知中表示,若節(jié)后第一個交易日4月6日未出現單邊市,將下調部分品種的最低交易保證金。 上期所在通知中表示,若4月6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收盤結算時起銅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9%,鋁、黃金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8%,漲跌幅度限制仍為6%。鋅、螺紋鋼、線材、天然橡膠、燃料油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不作調整,F在上期所執(zhí)行的標準是,銅、鋁、線材、黃金和燃料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水平都為10%。 大商所在相關通知中也明確,2011年4月6日節(jié)后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xù)報價的交易日結算時起,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玉米、豆油、棕櫚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7%,漲跌停板調整至5%。而大商所對上述品種執(zhí)行的現行標準是最低交易保證金為10%,漲跌停板幅度為6%。 這意味著,若清明過后沒有極端行情出現,從4月7日起上述品種交易保證金將比目前有所下調。 “根據市場狀況適時變化保證金水平是交易所管理更加精細化和科學化的表現!焙Mㄆ谪浛偨浝硇炝枵J為,去年11月,各家交易所對商品期貨保證金水平進行調整,是為維護物價穩(wěn)定防止惡意炒作,屬于臨時性調整措施。通過幾個月運行,市場整體風險已恢復正常,調控預期基本實現,適當降低一些成熟品種的保證金水平,更有利于期貨市場發(fā)揮自身功效。 浙商期貨副總經理魏丁對交易所根據市場狀況下調部分商品最低保證金水平的做法十分認可。他認為,近半年來期貨市場運行平穩(wěn),對一些商品期貨品種的保證金水平下調,有利于活躍市場流動性,同時也能夠為企業(yè)客戶提供更多套保便利條件。 “過高的保證金水平雖然能夠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但也縮小了杠桿率,是對資金資源的浪費!蔽憾”硎荆^高的保證金水平會限制一些企業(yè)的套期保值操作,影響企業(yè)利用期貨市場的效果。同時,也會抑制投機者的交投興趣,降低市場流動性。 魏丁認為,在商品期貨進入“大合約”時代后,相應下調部分品種的保證金水平,能夠滿足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有利于用市場手段劃分不同投資群體,從縱深層面擴大期貨市場參與主體。 |